單位職工勞動合同(8篇)
現(xiàn)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單位職工勞動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單位職工勞動合同1
用人單位與職工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應注意把握以下幾點:
(一)約定終止條件應是法定解除條件之外的條件。
所謂法定條件,是指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只要符合這些條件,用人單位就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既然這些條件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就不能作為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來約定。對此,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fā)[1995]309號)明確規(guī)定,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從而防止用人單位規(guī)避應承擔的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付勞動者經濟補償?shù)牧x務。
(二)約定的終止條件應當是除時間之外的某種事件或某種行為。
在任何情況下,時間都不能作為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只能是時間之外的某種事件或某種行為。對用人單位來說,主要生產經營過程中出現(xiàn)某種事件,如生產線報廢;對職工來說,主要是個人的某種行為,如出國定居考上大學或在社會上打架斗毆,經批評教育不改,其劣跡反復出現(xiàn)等。
(三)約定的`終止條件必須是合同生效前尚未出現(xiàn)的客觀情況。
如果是勞動合同生效前就已經出現(xiàn)的事件或行為,就不能作為終止條件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而這里所說的客觀情況,是指不能確定的情況是自然出現(xiàn)的,不是人為制造的,即可以預見到的,但不能是事先預謀的。這就是說,用人單位不能在勞動合同中把本單位主觀制造的條件約定為合同終止條件。例如,機構合并、人事調整等。
(四)約定終止條件要充分考慮生產經營特點。
用人單位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目的是要在這種條件出現(xiàn)時終止合同。因此,必須充分考慮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因為不同性質的生產性單位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遇到的具體情況是不同的,生產經營單位可能遇到的情況在一些經營單位是不可能出現(xiàn)的,如果把本單位生產經營中根本不可能遇到的情況約定為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約定條款根本出現(xiàn)不了,約定的終止條件就失去了意義。
(五)約定終止條件要兼顧到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情況。
由于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用人單位和職工都可能出現(xiàn)某些客觀情況,導致用人單位不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而又不能解除合同,因此,用人單位既要把本單位生產經營過程中可能出現(xiàn)的某種情況約定為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也要把職工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可能出現(xiàn)的某種行為約定為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例如,企業(yè)聘用的部門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中,有的業(yè)務能力不差,工作業(yè)績尚佳,也沒有違紀問題。但是,其性格和工作作風與其他員工不合,多數(shù)員工都不肯與其合作一同共事,甚至表現(xiàn)出離職傾向。對于這種情況企業(yè)無法繼續(xù)使用該職工,但又不能解除合同,針對這類問題,可以考慮約定為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一旦出現(xiàn)這種情況,勞動合同即可終止。具體條款可表述為:乙方(員工)履行職責期間,經年度工作總結或職工民主評議,有一半以上員工不肯繼續(xù)接受其領導或與其共事,其履行職責出現(xiàn)危機的,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是關系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權利義務的重要憑證,不管在什么時候對勞動合同做出處理都要雙方協(xié)商一致。在每個階段都有需要雙方格外注意的地方,這關系到雙方的合法權益。
單位職工勞動合同2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xiàn)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xù)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于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xù)后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yǎng)老保險金、基本醫(yī)療保險金、失業(yè)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據(jù)相關勞動法規(guī)和規(guī)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xù);
5.乙方應當于本協(xié)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xù),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愿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簽章)
說明: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這里有兩個地方需要注意的:
一是單位規(guī)章制度程序必須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
二是此條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解除合同,應理解成是企業(yè)單方的權利,即企業(yè)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只要公司把自己應該做相關手續(xù)做足了,員工是否回來辦理離職并不影響合同的解除。
單位職工勞動合同3
編號:
甲方(業(yè)主):_ _ _ _ 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姓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地址:_ _ _ _ _ _ _ _電話:_ _ _ _ _ _ _ _。
簽署一份聲明
一、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應仔細閱讀。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和勞動者(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勞動合同專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應由雙方協(xié)商后填寫,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規(guī)定;Mark & ldquo不需要填寫的空白字段。/& rdquo;。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工時和綜合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期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當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
5.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簡明準確,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包括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備案,甲方不得為乙方保留..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甲乙雙方經平等協(xié)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采用以下方式(選擇一種)
a、定期合同。期限為_ _ _個月,從_ _ _年_ _ _月_ _ _日至_ _ _年_ _ _月_ _ _日。本合同到期后,如果雙方同意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將自到期日起自動延期30天。如果雙方在30天后未能就新合同達成協(xié)議,本合同的履行應終止。
b,沒有定期合同。來自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c、在合同期限內完成一定的工作。具體:_ _ _ _ _ _ _。乙方實際開工時間與合同約定的開工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工時間為合同實際開工時間;同時,到期和終止時間自動向后或向前延長。
二、試用期
第二條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日/月)至(日/月)開始。(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固定期限三年以上、無限期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第三條就業(yè)條件如下:
A.文化知識:。b .身體狀況:。c .勞動技能:。d .工作能力:。e .團隊精神:。f .其他:。第四條試用期內,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場所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jù)甲方工作需要,擔任本崗位(工種)。乙方的工作應符合甲方要求的工作標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調整乙方工作崗位:
1.甲方業(yè)務需要;
2.乙方不稱職的;
3.乙方因長假被他人頂替;
4、其他確實需要調整崗位的原因。
第六條乙方的工作地點: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變更乙方的工作地點:
1.甲方營業(yè)場所發(fā)生變化;
2.因甲方業(yè)務需要,乙方工作地點需要變更的;
3.在上述情況下,乙方拒絕變更工作地點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第項工作制度。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xié)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證乙方健康的情況下,延長的工作時間每天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
2.工時綜合計算。
3.時不時地工作。
第八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日、xx年休假、婚喪嫁娶、分娩等帶薪假期。
動詞 (verb的縮寫)勞動報酬
第九條根據(jù)按勞分配原則,甲方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獎金+補貼,乙方基本工資為人民幣,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甲方同崗位最低工資或本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獎金和補貼根據(jù)甲方的福利待遇和乙方的工作表現(xiàn)確定。合同期內,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甲方未按時支付或乙方認為甲方未按時支付的,視為甲方書面通知乙方拒發(fā)工資的日期。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加班費是有報酬的。
不及物動詞保險福利
第十一條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乙方應在入職時向甲方提交辦理社會保險的'所有相關資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y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guī)定以及甲方的實施辦法執(zhí)行。
第十三條甲方可根據(jù)本單位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員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享受甲方規(guī)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yè)培訓和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操作規(guī)程和工作規(guī)范,對乙方進行安全衛(wèi)生教育,防止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第十五條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安全衛(wèi)生的工作環(huán)境。甲方應履行告知乙方可能產生職業(yè)危害的崗位的義務,做好勞動期間的職業(yè)危害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給予特殊保護,甲方按照國家規(guī)定為女職工提供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勞動保護。
第十七條甲方應按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職業(yè)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yè)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十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內部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規(guī)范和管理乙方。
第十九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和乙方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xù)訂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當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xù):
1.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
2.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條件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jù)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發(fā)生變化。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支付乙方額外一個月的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稱職,經培訓或崗位調整后仍不稱職,如在績效考核中,經培訓仍評定為不合格等。;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xié)議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不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可依據(jù)規(guī)章制度解除勞動合同;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1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嚴重影響本單位工作任務完成,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甲方采取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手段,違背真實意思訂立合同的。
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若乙方未在30日內提供其就業(yè)相關信息,甲方無法辦理就業(yè)及社會保險繳費手續(xù);經核實,乙方在申請時向甲方或用人單位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經歷、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假的或偽造的;患有精神病、傳染病等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在求職前未申報,但在求職時未申報的;求職前曾被其他單位記大過、留廠檢查、開除或開除等嚴重處分,或有吸毒等劣跡且求職時未申報的;求職前已被勞動教養(yǎng)、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求職時未聲明的等。;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jù)第二十一條解除合同:
1.甲方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限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從事接觸職業(yè)危害作業(yè),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yè)病在診斷或者醫(yī)學觀察期間的;
5.甲方連續(xù)工作滿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終止本協(xié)議: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5.甲方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甲方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冒險,危及其人身安全。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合同到期;
2.甲方破產、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責令關閉、解散或被撤銷;
3.乙方退休、辭職、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上已經三個月沒有履行本合同;
5.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xiàn)時,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同時本合同第二十二條未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條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30天(副經理級以上提前60天)書面通知甲方,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xù)。但若乙方所承擔的工作尚未完成且無法移交,立即離職會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不能臨時解除勞動合同;如乙方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尚未完全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審查中,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甲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解除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二十九條本協(xié)議到期終止。任何一方需要續(xù)簽合同的,經對方同意,可以在合同終止前一個月辦理續(xù)簽手續(xù)。
第三十條連續(xù)訂立兩項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除乙方提出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還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賠償和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者因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guī)定的,應當依法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按照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乙方在合同期內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下列費用:
1.甲方招聘和聘用他們所支付的費用;
2.試用期滿,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期內的培訓費。具體支付方式為:約定服務期的,出資額按服務期平均分配,乙方履行服務期按降序支付;未約定服務期的,出資額按勞動合同期平均分配,并按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減少支付;合同期未約定的,出資額按照五年服務期平均分配,員工履行的服務期按降序支付;雙方約定減量計算方法的,以約定為準。
X.補充條款和特別協(xié)議
第三十二條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商業(yè)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能給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已被甲方保密的技術秘密和商業(y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資料的范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shù)據(jù)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yè)秘密的商務函電等。
2.商業(yè)信息。業(yè)務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材料、定價政策、未披露的財務資料、采購渠道、產銷策略、投標目標和投標內容等。
3.公司應根據(jù)法律(如在承包過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秘密)和有關協(xié)議(如技術合同等)的規(guī)定,對外界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十三條補充規(guī)定:(根據(jù)需要調整內容)
1.因工作需要在項目現(xiàn)場工作時,工作時間和地點按照項目管理制度執(zhí)行。
2.甲乙雙方行使本協(xié)議約定的解除權時,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果對方拒絕簽收,應由兩名以上出席人員在書面通知上簽字作證,即視為送達對方(出席人員可以是公司其他員工)。
3.甲方采用無紙化辦公,乙方應定期閱讀公司內部網(wǎng)發(fā)布的所有通知和規(guī)章制度,并嚴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規(guī)定》、《員工手冊》、《崗位說明書》等內部規(guī)章制度為本協(xié)議附件,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曉并認可。
XI。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四條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時,雙方可向企業(y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在規(guī)定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人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相關勞動標準內容與今后國家和本市有關規(guī)定相抵觸的,以有關規(guī)定為準。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如果之前簽署的其他相關協(xié)議(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xié)議、培訓協(xié)議和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的規(guī)定與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七條事后雙方就有關事項達成補充或修改協(xié)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修改協(xié)議確定。
第三十八條乙方同意委托甲方;本合同的第一部分處于溝通障礙狀態(tài)(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況。).緊急聯(lián)系人& rdquo作為乙方的受委托方,受委托方有權接受和解和調解,并有權索取和簽收相關文件。乙方確認
所列地址是與勞動關系管理相關的文件和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下列地址發(fā)生變化,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 _ _ _ _ _ _ _(簽字蓋章)
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簽字)
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單位職工勞動合同4
劉某是一家紡織廠女工。今年3月,她因患腰椎間盤突出癥在醫(yī)院住院保守治療了一個月,但因病情較重,出院時尚未完全治愈。在醫(yī)生建議下,劉某又在家繼續(xù)休養(yǎng)了一個月。由于劉某住院前只向所在的紡織廠申請了一個月病假,故其所在單位以其連續(xù)曠工一個月為由,向劉某送達了《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解除了與劉某的勞動關系。劉某不服,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根據(jù)我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只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才能解除勞動關系。劉某未履行請假手續(xù)而不到崗上班系患病未愈所致,并非出于故意,該行為尚未達到嚴重違紀應予辭退的程度,遂依法撤銷了其所在單位作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
劉某因未辦理續(xù)假手續(xù)而被單位開除,屬于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我國《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guī)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該條第2項雖然規(guī)定對違反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員工,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但該條同時也對用人單位以員工違反單位規(guī)章制度而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作出了限制,即員工違反單位規(guī)章制度必須達到“嚴重”程度。
本案中,劉某未依照廠方規(guī)定履行請假手續(xù)而不到崗上班的事實是客觀存在的.,該行為也確實違反了勞動紀律和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存在過錯。但其之所以不去上班是因為患病未愈所致,并非出于故意,可以原諒。劉某尚未達到嚴重違紀應予辭退的程度,其所在的單位單方解除和劉某的勞動關系,缺乏依據(jù)。
單位職工勞動合同5
案例:單位不簽勞動合同,能要補償嗎?
20xx年6月,市民程先生到濟南一家公司上班,單位一直沒有與他簽訂勞動合同,也沒給他交保險,20xx年6月程先生從公司辭職。5日上午,程先生致電本報熱線咨詢,自己可以索要保險費及補償金嗎?
程先生說,7月11日他對公司提起了訴訟,要求公司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報酬,補交工作期間的社會保險費,并支付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這樣的要求合理嗎?
山東國棟律師事務所張公穩(wěn)律師稱,根據(jù)《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同時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用人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應當依法處罰,欠繳的社會保險費應依法補繳,此外還要加收滯納金,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罰款,該公司應當承擔上述的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入職后公司一直未與您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繳納社會保險,符合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規(guī)定,所以,你可以提出辭職。同時,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規(guī)定,勞動者依照本法第38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這就是說,盡管是您主動辭職,但您有權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不簽訂勞動合同,要向職工支付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82條明確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的工資。
未簽勞動合同,你可以得到雙倍工資的賠償
案例:07年11月小文應聘到一家公司工作,簽訂了試用期合同,約定工資4000,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后,小文多次要求公司簽訂合同,公司總是推脫,小文無奈08年10月提出仲裁,按照勞動合同法提出了雙倍工資的'請求.最后小文得到賠償共計36000元的工資補償.依據(jù)勞動合同法82條,不簽訂勞動合同,支付2倍工資.
試用期內被辭退,仍然可以得到經濟補償
案例:劉某進入一家外企工作,合同約定試用期3個月,工資6000元,劉某做的很開心,誰知過了1個月半后,公司新?lián)Q了主管,新主管來了后就告訴劉某,認為劉某不適合公司的要求,辭退了劉某,劉某感覺很不理解,認為公司做法不對,在咨詢了勞動法專家后,提出仲裁,最后得到了賠償。依據(jù)勞動合同法39條,試用期內辭退員工要舉證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否則屬于違法解除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公司撤銷辭退決定并要求倍償.
合同到期,單位不再續(xù)簽,你仍然可以得到賠償
案例:王某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合同到期后,公司沒有續(xù)簽,雙方終止了勞動合同關系,按照新的勞動合同法,王某向公司索要經濟補償,公司最后支付了王某3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共計18000元。依據(jù)勞動合同法46條第5款,勞動合同到期后,用人單位不續(xù)訂勞動合同的,應該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者自己主動辭職,也可以得到經濟補償
案例:趙小偉在一家旅游公司工作了4年,工作辛苦,每天早出晚歸,公司管理混亂,經常拖欠工資,沒有社會保險,最后趙小偉被迫提出離職,并按照勞動合同法向公司要求經濟補償。依據(jù)勞動合同法38條,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沒有繳納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提出辭職,并可要求經濟賠償。
單位職工勞動合同6
呂向成:我是天長企業(yè)技術開發(fā)部的一名工程師,從入職到現(xiàn)在一直做開發(fā)工作。今年4月20日,我的3年勞動合同即將期滿,前些日子人力資源部通知我,公司今年出臺新規(guī):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的職工,續(xù)簽時都與單位下屬的銷售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工作崗位不變。與子公司續(xù)簽勞動合同我沒意見,但新合同中規(guī)定我的考核工資、績效獎金都要按銷售公司的業(yè)績來發(fā)放,這無形中降低了我一半的薪水。雖然人力資源部表示銷售公司的效益會逐步提高,我們的'考核和獎金到時就多了,甚至會超過現(xiàn)在的水平,但這畢竟只是期望,實際能否達到誰也說不準。同時,公司還表示,如果我不同意,算我違紀解除勞動合同,單位將不支付任何補償。請問:我現(xiàn)在該怎么辦?
武麗君: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續(xù)簽或者終止。從您介紹的情況來看,勞動合同期滿,單位在續(xù)簽的勞動合同中降低了勞動報酬、變更了勞動合同的主體,根據(jù)《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因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所以,您可以選擇接受單位的條件而續(xù)簽勞動合同,或者拒絕簽訂勞動合同并且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若公司不同意支付經濟補償金,您可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以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單位職工勞動合同7
《勞動合同法》即將實施,仿佛在平靜的湖面投入了一顆石子,在企業(yè)和員工中激起層層波瀾。一些企業(yè)領導因誤解、誤讀新法而憂心忡忡,勞動者對自己的合同和權益也有著這樣那樣的焦慮。為解決讀者們的諸多疑慮,本報特開設答疑熱線,讀者如有疑問、建議、投訴,可撥打本報熱線66538155告訴我們,我們將請有關專家為您答疑解惑。單位要我們重簽合同合法嗎
陳小姐:我在?谀尘止ぷ鳎碌摹秳趧雍贤ā否R上要實施了,但是現(xiàn)在單位在合同沒有到期的情況下,要求我們終止現(xiàn)有合同后和勞務公司簽定合同,這樣合法嗎
專家指導: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用人單位是否可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嚴格依照現(xiàn)行的《勞動法》的規(guī)定來執(zhí)行,F(xiàn)在有些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發(fā)生一些突擊性的裁減人員的做法,有些是不妥當?shù),比如解雇那些從來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員工的工作,中斷他們的勞動關系;有些是比較長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今年年底前到期時,不再續(xù)簽勞動合同;還有的是沒有到期,就勸員工自動辭職,把以前的工齡歸零。對照現(xiàn)在的《勞動法》的有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如果是規(guī)模性裁員,就應當依照《勞動法》關于有關經濟性裁員的規(guī)定來執(zhí)行。如果用人單位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法》和《工會法》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將理由事先告知工會,工會發(fā)現(xiàn)有不妥當?shù)膽斚蛴萌藛挝惶岢,用人單位應該予以糾正。勞動者本人如果認為用人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就可以要求勞動行政部門依法處理或者尋求司法救濟,申請勞動仲裁和向法院起訴。 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用人單位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出現(xiàn)的這些情況有些是為了規(guī)避新的《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有些是對《勞動合同法》中比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理解不正確造成的。
農民工的利益將如何保證
農民工老王:在城市中最大的工人群體是農民工,《勞動合同法》將如何保證農民工的利益
專家指導:這個問題涉及到《勞動合同法》的調整范圍問題。《勞動合同法》的調整范圍比《勞動法》有了很大的擴大,包括了所有的單位用工!秳趧雍贤ā芬(guī)定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等組織以及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都受本法調整。農民工雖然是一個很大的群體,但也是《勞動合同法》中所規(guī)定的勞動者中的一部分。農民工的一些權益問題也適用于《勞動合同法》!秳趧雍贤ā芬(guī)定,如果
一些農民工比較集中的小作坊、小工廠等單位侵害了勞動者合法權益,也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承擔法律責任。
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
網(wǎng)絡公司黃先生:在公司上班4個月了,還沒簽訂勞動合同,待遇約定也不明確,怎么辦
專家指導:在明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后,此種情形將有明確法律可依,在簽訂勞動合同方面,勞動者依照新法明白自己的權利義務。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了三項措施:一是放寬了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要求,規(guī)定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其行為即不違法。二是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在此期間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三是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仍然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違法期間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外,還應當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jù)新法,用人單位未在辦理用工手續(xù)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待遇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待遇應當按照企業(yè)的或者行業(yè)的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沒有集體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實行同工同酬。
為職工買社保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
保安公司陳先生:在公司上班已六七年,單位沒給購買過社保,能解除勞動合同嗎專家指導:為在職職工購買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前,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購買社會保險不能成為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但《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后,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在職職工購買社會保險,則勞動者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秳趧雍贤ā芬(guī)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五)因用人單位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市民陳先生:自己一直與單位一年一簽合同,第二次合同20xx年12月31日到期,20xx年1月1日將續(xù)簽第三次合同,到時是否可以要求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專家指導:《勞動合同法
》規(guī)定,連續(xù)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續(xù)訂勞動合同的,
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連續(xù)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shù),要從勞動合同法施行后,也就是20xx年1月1日以后開始計算,此前續(xù)簽的次數(shù)不算。
經濟補償金應分段計算
市民何先生:現(xiàn)在與單位的合同期限是20xx年12月1日到20xx年11月30日截止,如果單位在20xx年3月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是否要分段計算
專家指導:如果符合支付經濟補償?shù)那樾危瑒t應當分段計算,即20xx年1月1日之前的經濟補償計算按當時規(guī)定執(zhí)行,20xx年1月1日之后的經濟補償按《勞動合同法》執(zhí)行。市民田先生:如果公司就是不簽定合同,不簽的這幾個月有沒有經濟補償補償金是從什么時候開始算起
專家指導:《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只要用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的勞動關系,并不因沒訂立合同而不存在,用人單位就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秳趧雍贤ā愤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在用工的一個月之內,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以后,用人單位就要支付兩倍的工資。如果用人單位解雇了這個員工,那么,自用工之日起到解雇時,這個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單位職工勞動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經甲乙雙方商議達成以下協(xié)議:
1:甲方在雇用乙方作為收銀員制定以下制度,乙方必須遵守。
(1)乙方每月工資______元。乙方在本建筑公司上班壹年。按常規(guī)壓押金______元。(乙方上班上滿壹年,押金,在發(fā)最后一個月工資時一并發(fā)。)
(2)乙方必須上班上滿整壹年,如果上班沒上滿整______年或上了______個月有事不上了,要走,押金______元就扣除了不給。作為損失彌補給甲方。(上班時間:每天早上______點上班到下午______點整下班。)
(3)乙方從第一天開始上班,必須遵守本公司員工管理制度。
(4)乙方每月獎金按月表現(xiàn)以及每月全勤+每月按時上下班+每天遵守員工管理制度的每一條,都做到了,每月發(fā)______元獎金,如果做不到,某月獎金就沒了。
(5)乙方如果某一天違犯了制度某一條,就按員工管理制度規(guī)定的數(shù)額,從某月工資里扣除,乙方必須無條件認可。如某一天違犯了制度乙方必須簽字認可,如果不配合簽字,以默認認可。以某月發(fā)工資,從工資里扣除的'依據(jù)。
二:以上事項甲乙雙方同意達成一致,甲乙雙方不得反悔,如有反悔者,造成一切經濟損失,由反悔者負責。本合同自簽字之日期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拿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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